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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8年07月09日 星期三

  首页﹥户政工作﹥身份证办理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知识问答﹥22
  

22、涉及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怎样的处罚?


   答:新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               (
1)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; 
2)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的;
3)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。
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的拘留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1)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;
2
)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。
  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,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。伪造、变造居民身份证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,从事犯罪活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 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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