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(修正)
【颁布日期】 1988.07.01 【实施日期】 1988.07.01 【失效日期】 【 时效性 】 有效 【内容分类】 国防、外交法 【法规子类】 【颁布单位】 全国人大常委会 【 文 号 】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四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六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降级、取消和剥夺 第七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标志和佩带 第八章 附 则 附:关于修改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》的决定
【下一页】
本网页由 武装保卫部--彭勃 维护
版权所有:桂林医学院武装保卫部
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(东城校区)
桂林市乐群路20号(乐群校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