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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8年07月09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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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卫队工作职责

  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,预防各种治安、刑事案件大发生。

  严格执行校门管理的有关规定,加强对进出校门的人员、车辆和贵重物品的管理。

  做好重大节假日、重要外宾、首长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学校各类大型集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。

  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和学校有关规定,对干扰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

 

  

门卫工作职责

  严格执行学校和保卫处关于车辆、交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注意使用文明用语,文明执勤、礼貌待人;

  做好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的查询和验证工作,严禁营运、无证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,杜绝机动车辆穿行校园;

  对搬运物品出校园的车辆和人员,要严格检查有关证件,并凭保卫处签字和盖章的证明方可放行;

 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要大胆管理,并做好教育工作,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理服人;

  要密切注意校园周围的治安动态,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或处、队领导,并根据现场情况妥善处理有关事务;

  搞好门口周围的清洁卫生工作;

  完成办公室、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

  

巡逻队员工作职责

 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文明执勤、礼貌待人;

  熟悉学校地形,对重点、要害部位要加强巡逻;

  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要注意及时查询,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讲究方法、沉着应战,会同其他队员抓获违法犯罪分子,带回办公室并及时向处、队领导汇报;

  遇到突发性的交通事故、火灾火险时要立即救援,并保护好现场,同时报告办公室或处、队领导;

  对危害、扰乱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,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带到办公室处理;

  做好学校重大会议、活动,重要领导、来宾来访的秩序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;

  完成办公室、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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