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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被授予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
“安全文明校园”荣誉称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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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7-1-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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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自治区综治办、高工委、教育厅下发文件,决定对我院等10所高校授予“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”荣誉称号。
我院贯彻落实《中央综治委、教育部、公安部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推动了我院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,大力改善学院教育环境的治安秩序,整治校园周边环境,创造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。自治区综治办、高校工委、教育厅组织开展2006年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检查评比活动,我院是10所获得“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”称号高校之一。被授予此称号的高校还有广西医科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广西艺术学院、广西大学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
、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工学院、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、梧州学院等9所高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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