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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装、保卫部是院党委、院行政领导下的人民武装、安全保卫职能部门,于2002年1月28日设置
,2007年3月2日分设武装部、保卫部,为合署办公机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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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装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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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长:张义红 副部长:杨建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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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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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长:徐贵永 副部长:滕召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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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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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万平 唐福荣 农忠逢 彭 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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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青发 卢胜福 廖荣富 刘继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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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装部部长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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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装部长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及学生军训的法令、文件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战备观念。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、接收承办国家教委、省教委、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有关文件,参加上述军事部门的有关会议,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;
2、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、总参谋部等部委有关高校学生军训通知、文件,会同军事教研室完成军训教学任务;
3、贯彻执行自治区高工委的文件、通知,协同学院有关单位,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活动,接受国防教育;
4、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、市、区关于开展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的文件精神,会同学校有关单位共同计划开展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活动,巩固军训、国防教育成果,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。
5、组织春节、“八•一”等重大节日慰问转复退军人及军烈属活动;
6、根据学生军训计划,申报、领取武器弹药;购置军训教学物资设备及负责库室管理和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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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装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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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副部长积极协助部长开展全面工作。
2、在部长的领导下,积极完成分管工作。
3、部长外出学习,工作期间,代行部长主持办公室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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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部长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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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,以“三个代表”为行动指南。组织办公室人员学政治、学业务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,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学院安全与稳定。
2、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,督促学院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“治安、消防、安全工作责任制”积极推动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确保一方平安。
3、深入实际、调查研究、了解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,要加以总结和交流,协助院领导召开各单位治安、防火责任人会议、学习保卫业务知识,部署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。
4、发生重大案件或事故,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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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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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副部长积极协助部长开展全面工作。
2、在部长的领导下,积极完成分管工作。
3、部长外出学习,工作期间,代行部长主持办公室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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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卫队队长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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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部长的领导下,带领校卫队员积极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。
2、抓好校卫队建设、业务培训、提高综合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。
3、树立良好形象,讲文明、讲礼貌、树新风。
4、安排校卫队员工作调动、时间,临时加班等。熟知学院防范工作的重点和要害部门。
5、在工作中以身作则,遵纪守法,加强学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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