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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在院党委、院长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,管理全院资金和其它代管经费的收支和核算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制度,认真组织全院的财务工作,搞好对经济活动的核算与监督,提供会计资料,加强经济管理,大力促进开源节流、增收节支,提高经济效益。
2、按照上级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,及时制定适合我院情况的财务管理办法,维护财经纪律,保护国家财产,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,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。贯彻勤俭办学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,努力做到少花钱,多办事。
3、负责编制全院各项经费的年度预算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做好年度预算分配,合理安排资金。
4、管好全院预算资金,做好记账、算账、报账工作,经常研究预算执行情况,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,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电算化。
5、定期、不定期向院党委和学院领导汇报财务管理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,积极参与学院管理改革,不断改进财务管理工作。
6、搞好财务的决算工作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完成财务决算工作,并根据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,向学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,做好领导的参谋,为国家管好账、理好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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